成绩单、学历学位、在校证明是学生学习情况的直接证明,也是同学们在申请实习就业、校际交流、留学深造等各类事项中必须提供的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同学们办理成绩单、学历学位、在校证明的需求日渐增多,中国人民大学提供成绩单办理的服务形式也日渐丰富,从传统的面对面服务拓展到自助机器服务,再到线上服务+快递交付材料,突破设备空间布局的限制,多渠道拓宽服务路径,灵活满足学生办理需求。
以下是中国人民大学成绩单、学历学位、在校证明的具体申办流程,希望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

说明:
1. 学生的百分制均分证明是在学院教务处办理;
1. 如果材料需要密封,可自备信封或者在档案馆购买印制中国人民大学Logo的专用封口信封,到中国人民大学综合服务大厅21号窗口或藏书馆107加盖封口章
成绩单翻译须知:
1.申请人依据成绩单原件选择四分制或五分制成绩单模板,不可自行转换或同时采用两种学分制
2.成绩单的翻译制作需完全依据中文原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删改
3.中、英文成绩单中仅可标明总平均学分绩(总学分绩和平均学分绩),其他类平均学分绩及排名情况一律不予证明
4.未使用统一英文模板的学生,英文翻译要求以与中文内容一致
学历学位证明翻译须知:
1. 毕业证、学位证的翻译制作需完全依据中文原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删改。请特别注意:(1)校长签名以及证书颁发日期需按照个人证书内容情况进行翻译,模板不一定与学生本人证书上的真实情况一致;(2)毕业证书编号与学位证书编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编号,请务必对照清楚模板的抬头,再进行填写
档案馆联系电话:010-62512847,010-62512941
以上信息来源:
http://dag.ruc.edu.cn/lyfw/rzzx/index.htm
http://dag.ruc.edu.cn/cjwtjd/2df221eccaa949ceae63273fa65f1d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