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选课
重修策略:
1. 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登记后,公布重修名单,学生按照审批名单选择对应课程参加学习。
2. 访问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ce.btbu.edu.cn(于每个工作日9:00--17:00开放),查看右下角“课表查询”栏目,点击“按课程查询课表”,选择秋季学期-查询,确认本学期所选重修课程与其他正常课程时间不会冲突(在校生选择重修课程需与本学期班级课表时间不冲突;学籍有效期内回校重修学生选择重修课程需彼此时间不冲突)。若时间有冲突,则只能选择其中一门进行重修。
3. 确认申请的重修课程后,下载附件,并完整填写表格中的每一项内容,将填写完成的“课程重修申请信息采集表”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制定邮箱。
4. 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则重修申请失败:1)、所申报课程本学期不开课;2)、所申报课程与本学期应修课程时间冲突;3)、所申报课程与其他申报课程时间冲突。
选课策略:
1. 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
2. 本学期课表总学分不超过(小于)31学分(含必修课)
3. 选课时请注意上课地点,不可跨校区选课。
4. 通识教育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没有专业和年级限制
5. 专业选修课:
1)专业选修课均不进行预置。
2)每位同学在每学期可最多选择15学分的专业选修课程(在总学分小于31学分的前提下)。
3) 学生需选择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即班级标识包含本人所在班级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