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选课
重修策略:
1. 重修形式:跟班重修、重组班;
2. 重修缴费:学生所在学院待重新学习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学生的信息和缴费金额报给教务处,教务处将学生报名数据及缴费金额上传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学生(含往届毕业班学生)于指定日期之前通过网页端或手机端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选课策略:
1. 选课方法:
(1)登陆学校主页,点击页面右侧“教务管理”进入教务综合信息服务信息平台;或进入教务处网页的右下方“教务管理系统”登陆;点击【选课】下的【自主选课】菜单进行选课;
(2)必须学生本人上网选课,不得由他人代选,以免误选、漏选。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不得再选修,重复修读同一门课程或相近课程不计学分。毕业班的学生应及时选课,避免因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学分不够影响毕业;
(3)网络公选课的选课与其它课程选课方法一致,选课课程中校区名称为网络课程的都是网络公选课,具体上课通知将在开学初另行下发。
2. 选课要求:
(1)每个学生可选修1~2门课程;
(2)学生选课前应查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若开设的公选课课程为其中的必修课或院系选修课,则不得选修;
(3)所有专业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需修满10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1.5学分、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1.5学分;
(4)在校期间须取得《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或《职业生涯规划——体验式学习》课程学分,这两门课程认定为创新创业类课程;
(5)选了课但没上课的学生,不得参加下一学期的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