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选课
重修策略:
1. 一学年内凡未按要求参加补考(含缓考、补修考试)、旷考、取消考核资格、考试违纪(含缓考、补修考试违纪)或补考不及格(含缓考、补修考试不及格)的课程达到3门及以下的学生,每门课最多可申请2次重修的机会;
2. 申请重修的时间为第4学年和第5学年的上学期开学初,若未申请则默认为自动放弃;
3. 重修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生需至少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方可参加当学年3月份左右的重修考试,重修考试与补考考试同步安排。
选课策略:
1. 选课方式:
(1)校内选课直接登录本人教务管理系统;
(2)校外选课可通过校园网“信息门户”或“VPN”登录本人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网上选课的任选(公选)项后选择自己所需的公选课。
2. 注意事项:
(1)各学院学生应及时检查自己的教务管理系统或信息门户的账号和密码。如果密码不能登入教务管理系统,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重置系统密码;如果密码不能登入信息门户,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高老师(18279727940)重置门户密码;
(2)已经修满6学分公选课的学生可以不用进行网上选课;
(3)选课前应检查本人已修读的公选课情况,不要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相同的课程只计一次学分;
(4)教务处将于指定日期对选课人数不足25人的公选课班级进行清理(该公选课班级不能开课),选了该班的同学或者因特殊原因没有网上选课的同学应在改选日期内改选或补选其他公选课班级,超期仍未选课的同学视为下学期不选修公选课,补选和改选操作与正选操作一样;
(5)公选课选课成功的同学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退选公选课课程,按照“退选公选课申请流程”进行,公选课开课三周时停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