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选课
重修策略:
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未通过者,需重修(专业必修课程不设重考)。在校期间每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重修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符合条件者,可在本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返校补修。
选课策略:
1. 全校专业任意选修课程开设在每学年第三学期,分为1-4周和5-8周两个阶段,学生可在二、三年级选修完4门课程,人文学院、(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学生选修1门课程;
2. 专业任意选修课程成绩以百分计,60分合格;考核未通过者,需重修(专业任意选修课程不设重考),在校期间学生所选每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
3. 凡已选修且成绩通过的课程,不允许再次选修,否则成绩按重修记录;
4. 学生须注意所选课程授课时间,避免选择与个人其他课程时间冲突的课;
5. 未选课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6. 当课程选课人数低于最低开课人数时,教务处会及时发布改选通知;
7. 选修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开课单位通知为准;
8. 若学生在选课过程中使用抢课软件或存在其他非正常选课行为的,情况一经核实,取消选课结果,并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