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选课
重修策略:
1. 重修形式:
①重修班重修:学校在开学初公布开设重修班的课程、时间和选课要求。学生依据此要求办理重修手续;
②插班重修:不开重修班的课程,学生在开学后根据教务处通知在网上选课和办理手续。
注意事项:
①重修可以参加同专业的低年级教学班或者重修班学习,并参加随读班级的期末考核,学分按原课程学分计算;
②如果待重修的课程在低年级不再开设,原则上学生应在教学单位的指导下重新选修其他课程,否则在本年级学生入学后的第七学期(五年制的第九学期)由学校组织一次考试,考试仍然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③如果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在低年级不开设,学生应选择同学科的相近课程学习,但必须经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
选课策略:
1. 学生应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评教后方能选取下学期的课程;
2. 原则上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只能选修其中1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者,如果所选修课程授课时间发生冲突,在该课程上课前提交《免听课程申请表》,经授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批准后,可以免听该门课程;该表一式4份,学生所在学院、任课教师、学生本人、教务处各保留1份。大学体育、形势与政策、实验和选修类课程,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及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有特殊规定的不得申请免听;
3. 综合教育选修课程中部分开放式网上修读课程在课表上不显示上课时间、地点,具体事宜通过教务处首页教务通知予以公布。修得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可认定综合教育选修课程学分,详见《大连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4. 体育课按年级开设,原则上不能跨年级选修,除重修、补修体育课外,学生只能选修1门本学期与本年级相对应的体育课;
5. 补退选及个人课程表调整阶段结束后,因特殊原因(非个人原因)未选定必修课或限选课的学生应在每学期第四周前到学生所在学院填写《学期选课情况确认表》,并执此表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选课手续;
6. 学生应在选课结束后自行打印学生个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