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赛项目符合国家大数据行业发展政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项目优先,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无社会不良记录;
(二) 参赛项目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团队项目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三) 参赛主体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在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简介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 参赛项目应承诺无虚报项目、虚构事实、侵犯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并签订承诺书;一旦发现团队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失实或失信行为,不论处于大赛何种阶段或赛后,团队自愿承担取消参赛资格、撤销所有奖项及相关科技计划支持、记入信用档案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等。